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20

ISB20.有人曾问

ISB20.有人曾问我是如何从一个哲学家变成一个神学家的;我回答说:“是按着渔夫被主变成门徒和使徒的方式;我从青年时代初期起,就是一个属灵的渔夫了。”听到这话,询问者就问什么是属灵的渔夫?我回答说:“在圣言的灵义中,渔夫表示一个探查并教导属世真理,后来又以理性的方式探查并教导属灵真理的人。”

他又问:“如何证明这一点?”我说,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来证明:

水必从海中绝尽,河也消没干涸。渔夫必哀号,凡向海中抛钩的必悲伤。(以赛亚书19:5, 8)

另一处:

必有渔夫从隐基底站在河水治愈的河边;他们都在那里撒网;他们的鱼各从其类,好像大海的鱼甚多。(以西结书47:9–10)

又一处:

耶和华说,看哪,我必打发许多渔夫,把以色列人打上来。(耶利米书16:16)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拣选渔夫作门徒,并说:

来,跟从我!我要使你们作得人的渔夫。(马太福音4:18–19; 马可福音1:16–17)

彼得捕了许多鱼后,主对他说:

从今以后,你要得人了。(路加福音5:9–10)

然后,我又从启示录证明了渔夫这一含义的来源;即:“水”表示属世真理(50, 932节);“河”也是(409, 932节);“鱼”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真理的人(405节);因此,“渔夫”表示那些探查并教导真理的人。

听到这话,向我发问的人提高嗓门说:“现在我明白为何主呼召并拣选渔夫作祂的门徒了;因此,我不奇怪祂也拣选了你,因为如你所说,你从青年时代初期起就是一个属灵意义上的渔夫了,也就是说,是一个属世真理的探查者;现在你是一个属灵真理的探查者,因为这些真理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 他因是一个理性的人,对此又补充说:“唯独主知道谁适合接受并教导那些属于祂新教会的事物,无论是大主教当中的某一位,还是他们的仆人当中的某一位。此外,有哪个基督教神学家在就任神学家之前,不先在学校学习哲学?他还有什么其它源头获得聪明吗?”

最后他说:“既然你成为一名神学家,就请解释一下你的神学是什么?”我回答说:“它有两个原则:有一位神;有一个仁与信的结合。”对此,他回应说:“谁会否认这些原则呢?”我回答道:“当从内在检查时,会发现当今神学就否认这两个原则。”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揭秘启示录 #762

762.启18:6.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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